本网讯(特约记者/王冷)6月8日下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我校第二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大学生戚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各教学院法治宣传志愿者等3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在审判长的主持引导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序展开,为现场师生呈现一堂生动的现场法治课。最后,合议庭在审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处上诉人戚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处罚金5000元。现场师生全程聚精会神,认真观摩。被告由于法治意识淡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惨痛教训为在场师生敲响警钟。
庭审结束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文科向师生们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的严峻形势、“断卡”行动的意义以及网络诈骗的特征特点并提醒大家,不要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出租、转借给其他人使用。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手机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将给事主造成巨大损失,办卡人也将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主审法官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子国根据被告人的亲身经历教育同学们切勿触犯法律,无论是人身自由受限制、经济遭受损失还是事业前途受影响都代价巨大;要谨慎交友,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远离犯罪,更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从日常小事上树立规则意识,不义之财不可得,违法违规的事情不能做,时刻提醒自己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司法审判公平公正,以案释法效果良好,帮助我校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和远离网络诈骗犯罪,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校对/鲁静薇 审核/肖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