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杨博竣)6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15个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和50个单项试点项目,我校获批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
为深化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河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走深走实,省教育厅日前开展了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鼓励一批能担当、敢创新的地方和学校,围绕省委省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全省共确定12所高校为河南省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下一步,学校将以发展规划处为牵头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管理处参加,立足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学校办学实际,以教学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改革等为重点,致力于加快推动教育评价改革的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分类多元、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一套注重衔接、强化联动,既包含负面清单,又体现正向激励的教育评价改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高水平地方应用型理工大学提供有力支撑,为我省同类高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提供经验借鉴。(校对/徐文华 审核/逯忆 责编/王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