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同学们: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励志强能作用,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1〕136号),学校决定开展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首届“勤工助学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激励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才成长,增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在全校树立一批“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
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奖项设置
设置最佳管理奖、励志勤奋奖、综合技能奖、敬业服务奖、勤助奉献奖5个类别,20个名额,授予“勤工助学标兵”称号,每个奖项人数视申报人数而定。
1.最佳管理奖:领导有方,能够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在岗期间,推动用工单位助理体系更加完善,为用工单位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所在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学生6人以上,且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2.励志勤奋奖:生活俭朴,自立自强,工作勤奋踏实,学习奋发向上,成绩优异,累计勤工助学时长较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3.综合技能奖:在某方面业绩突出或工作内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学以致用,在勤工助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
4.敬业服务奖:工作积极肯干,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有创新意识,事迹突出,受到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5.勤助奉献奖:勤工助学之余,奉献进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参加志愿者活动时长30小时以上。
四、参评标准
1.思想方面: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关心国家大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工作方面:积极参加岗前培训,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无无故缺勤现象;认真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按质按量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对师生服务态度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对用工单位和指导教师尊重、有礼貌。
3.学习方面:学习态度端正,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均须及格以上,无挂科现象。
4.其他方面:积极参加学校资助育人活动,在资助育人活动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五、评选流程
1.12月1日-12月10日,学生申报。学生自主申报,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勤工助学标兵申报表》(附件1),各用工单位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推荐,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学生申报个人事迹内容,着重叙写工作过程中与申报奖项相关的突出贡献和心得体会,并阐明竞争优势,不超过1000字。
2.12月11日-12月12日,学院推荐。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奖项,学生人数2000人以下推荐1-2名学生参评,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推荐2-4名学生参评。于12月12日前将《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勤工助学标兵申报表》(附件1)与《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勤工助学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12月13日-12月16日,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由用工部门代表、学生代表、学院教师代表等组成,评选出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表彰、宣传。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挖掘勤工助学优秀学生榜样故事,树立身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学生发展和成才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2.各学院、各用工部门要根据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考勤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切实达到资助育人成效。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勤工助学标兵申报表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勤工助学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