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各位教职工:
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关心和帮助特殊困难教职工,依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福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4〕6号),学校拟对特殊困难的教职工进行救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有下列情形的我校教职工:
(1)教职工家庭本年度突发意外事故,经济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2)教职工本人患有重大或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自付医药费较高,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教职工抚养(赡养)的亲属(限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教职工家庭收入较低,生活负担较重。
2.已申请2021年度困难党员补助者除外。
二、申请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21年度特殊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所在单位。
2.请各单位在深入了解各位申请补助教职工详细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核公示后,于2021年12月10日下午6:00前,将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单位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行政楼402室),电子档发送至:nylggzk@126.com。
3.人事处将材料审核后,提出拟补助人员名单和拟补助金额,报帮扶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三、教职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因突发意外事故、重大疾病、重症慢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需提供本年度住院或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2.因收入较低造成生活负担重的,需提供低保证明或无工作证明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1.证明材料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
2.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21年度特殊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
附件2:XX(单位)2021年度特殊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