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1〕97号)以及《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6〕31号)、《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账物相符率、完好率检查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完善检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账物相符率,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基础支撑。
二、检查范围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教学院(部)资产账内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三、 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1.各单位通过《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清查”模块开展近三年账物相符率、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双向自查。
2.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填写《附件1 实验室账物不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和《附件2 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报告》。
3.仪器设备的完好标准
(1)仪器设备性能良好,性能指标能达到原设计标准或精度,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2)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主要部件正常。
(3)原材料消耗正常,没有漏液、漏气、漏电等现象,安全、环境污染、能耗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凡属完好率考核的仪器设备,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不能称为完好设备。正在维修的仪器设备应按检修前技术状况计算。
(二)学校核查
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将对各教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账物相符率、设备完好率进行实地抽查,将逐栋对实验室建制、面积、资产盈亏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做到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保证自查工作结果真实有效。
2.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虚报瞒报。
3.仪器设备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立项、各种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检查盘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各教学院完成自查,并报送附件1、附件2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报送材料要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2091005@nyist.edu.cn。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377-62233653
附件:1.实验室账物不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
2.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报告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