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合同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1〕37号)规定,对学校签订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我校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
二、清理内容
(一)合同基本情况。包括协议名称、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签订日期、有效期限、标的额,以及是否有违法之处、是否损害学校利益;
(二)合同订立程序的合法性。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是否经过事先合法性审查等;
(三)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
(四)对有瑕疵的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如完善合同内容);
(五)对争议合同有无及时解决。
三、清理方式
(一)掌握各类合同的底数。对各类合同的数量、订立的日期和有效期限、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经济性质进行登记。
(二)对各类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梳理。要对合同订立程序的合法性、形式技术的合规性、对方资质的有效性、经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价款或者报酬的合理性、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的明确性等进行全面审查梳理。
(三)检查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对合同当事人是否及时、恰当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认真检查分析。
(四)完善各类合同。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对形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整、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的合同,要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五)处置或者终止违法、违约合同。对在清理中发现的无效合同,应当及时终止。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要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依法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六)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学校合同台账。校内各单位对经过清理并规范的合同,按照学校统一编号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登记台账。
四、清理工作时间安排
清理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前,各项目承办单位完成《合同清理登记表》(见附件1)和有关情况说明报送至依法治校办公室。
五、清理工作方法步骤
项目承办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填报《合同清理登记表》,就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问题写出情况说明,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依法治校办公室。
本次合同清理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短任务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监督合同的履行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如清理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依法治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江山川 联系电话:0377-62071358
依法治校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