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团委、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春期团员“推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2年3月30日—4月20日
二、推荐对象
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18至28周岁,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三、推荐条件
(一)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2.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4.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6.要求入党的团员,必须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7.学习努力刻苦,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二)获得市级、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三)在校、院两级任职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在征求校、院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推优”对象:
1.入党动机不端正,表现一般者;
2.学生在上一学期期末考试中有不及格者;
3.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四、工作办法及基本程序
(一)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比例不高于团员总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对本年度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XX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报学院团委审核。
3.学院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2)建立《XX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上报校团委审批。
(3)依据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定期推荐。
(4)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5)要认真征求师生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
4.学院团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被推荐人详细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其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分别签署意见后送校团委审批。
五、有关要求
“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各教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按照分配比例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可与2021年度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结合。
各教学院团委于4月20日11:00前将《XXXX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及书面推荐意见(包含民主评议情况)连同个人总结报校团委,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XXXX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册》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共青团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