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安全函【2022】238号、教安全【2022】141号、教办安全【2022】158号文件通知的安排,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及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件)教训,特别是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稳定风险,全面整改隐患、化解矛盾,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排查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深入排查我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
(一)学校建筑及配套设施安全情况。按照豫安委明电〔2022〕的通知精神,保卫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牵头采取“工作人员+技术专家”的模式,全面排查学校建筑(含自建房)基本情况、建筑安全隐患和建筑物周边环境等。重点排查学校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地基基础、房屋用途、失修失养等,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同时对水、电、气、暖、网和道路、窨井盖、栏杆、围墙、宣传栏等配套设施进行排查。
(二)防汛救灾等自然灾害防范情况。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相关单位牵头对校内各单位、教学系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和应急处突的决策部署情况;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教育和演练开展情况;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汛救灾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是否规范;防汛应急物质筹备、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十项措施,出台实施细则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心理健康课开设情况,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干预机制情况;家校社联动情况;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加装情况等。
(四)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开展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配置,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电器设备设置规范和电气线路安装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电动车“飞线充电”和线路老化等现象。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等。
(六)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情况;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锅炉、电梯、压力容器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情况等。
(七)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校园内部和对围墙等的巡逻巡查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等。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其他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运行情况;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学校大规模聚集活动管控情况;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和校园及周边卫生整治情况。其它传染性疾病防控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九)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时、安全活动月等开展情况;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情况;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
(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等矛盾纠纷摸排情况,各类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情况。
(十一 )其他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教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基础防范建设情况;平安校园创建情况;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反恐防范工作开展情况;防电信诈骗开展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自通知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校内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对照排查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自查,自查工作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重点在暑期放假前、秋季开学前、国庆节前、二十大召开前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同时突出防汛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为全面整治奠定基础。
(二)彻底整治。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安全稳定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等方面的要求。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切实防范安全稳定事故(件)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学校将组织人员,在暑期放假、秋季开学、国庆节、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对校内各单位安全稳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排查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积极动员部署,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等,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稳定职责。要建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力戒形式主义。要通过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彻底整治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和问题,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三)压实压紧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地。
(四)及时汇报总结。各责任单位分别于5月25日、7月8日、9月8日、10月8日、10月26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 涛, 电话:13803779727,邮箱:951848248@QQ.COM
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