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
请具有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人事处职称科办理职称任职资格确认相关事宜:
一、具有非人事主管部门下发的高、中、初级职称
二、非河南省人事主管部门下发的高级职称
三、非南阳市人事主管部门下发的中、初级职称
上述职称资格须通过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资格确认后方可使用,请具备上述资格人员于5月30日前送交相关材料到行政楼403室职称科,材料如下:
一、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审核表》并打印,一式三份;(“现工作单位意见”一栏盖所在院部或处室公章)
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附学历认证报告或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职称证书原件;
四、该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五、主管部门下发的职称批复文件;
附件: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审核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