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关于征集2022年线上出国(境)培训需求的函》(国科才函[2022]39号)要求,组织开展我省2022年线上出国(境)培训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线上出国(境)培训,是指培训学员在境内、培训教师在境外,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录播等线上培训方式开展出国(境)培训交流,学习先进的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科学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其他业务知识。
2.培训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封闭式,学员集中国内酒店或单位会议室开展培训;二是分散式,学员分散于各自单位参与线上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建议采取分散式开展线上培训,每班规模一般不超过150人。培训活动应围绕培训目标进行课程设计和师资配备,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扩大受益群体,推动重大任务和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3.会议经费资助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规定,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按照境外教师授课地点所在国家(地区)培训费支出标准,折合人民币后资助境外培训费。
二、组团单位工作职责
1.选定培训主题:围绕“十四五”国家、省重大任务部署,结合国家、省重点科技产业任务,聚焦科技创新战略需求和我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济社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等方向,凝练培训需求,明确培训主题。
2.选定培训机构:优先选择与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建立合作关系且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境外机构。要突出境外机构培训特长,提供优质境外培训资源,能够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授课,切实履行保密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报送项目需求:按要求提交培训需求表。培训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以内。
4.签署项目协议:项目计划批复后,与培训机构协商授课内容、师资、翻译、费用等具体事宜,确定线上培训日程,签署合作协议。
5.确定参训学员:确定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的参训学员。确定学员范围后,发布组团通知,组织报名,制作学员手册。
6.提交执行申报材料:将培训日程、培训人员信息汇总表、经费预算表等材料报河南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局。
7.组织实施:按照培训日程组织实施线上出国(境)培训项目。培训期间,组团单位具体项目负责人要全程跟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8.总结与报销:培训结束一个月内,提交培训总结,并报送财务核销材料。
线上培训交流仍属于外事范畴,组团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总结报送等工作,严格按照外事相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培训需求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3091058@nyist.edu.cn邮箱,纸质版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中込国际会馆210室。
联系人:张帆
电话:0377-62232797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