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2〕214号)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读文件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认真研读《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严格流程安排
按照认定流程和时间要求,完成网报、体检等所有环节。
三、按时提交材料
1.材料要求
按照附件3清单要求报送材料(见附件),申请人建立档案材料,档案袋封面按附件7格式粘贴封面(见附件)。
2.时间要求
2022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7月4日当天接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分两个档案袋),提前延后不收。
3.报送地点
行政楼403室人事处职称科。
四、遵守防疫规定
申请人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