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文风、转变作风,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精简公文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发文标准
1.以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规范性文件、党委行政工作要点、涉及全校特别重要的活动方案或通知(如《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等)、需向上级部门报送的请示和报告、需向不相隶属校外部门的函等;
2.可发可不发或可通过便函等形式印发的,一律不以红头文件印发;
3.向校内行文时,日常或年度工作要点、活动方案、通知、表彰等,凡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由部门网上发布通知,或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4.凡内容相近、体例相似的制度、措施或办法,一律合并印发;
5.表彰奖励性公文,需盖学校公章的可通过钉钉系统申请审批,原则不以红头文件印发文件。
二、从严控制公文篇幅
起草文件要发扬“短实新”文风,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向上级报送的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超过3000字的要另附1000字以内的简要报告稿;向校内行文时,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加强审核管理
各单位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把政治关、政策关、规范关、文字关,起草公文时要进行充分论证、广泛研讨、认真审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用词用语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