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南阳市第十批“百名人才进百企”帮扶活动建议方案》《关于做好南阳市第十批“百名人才进百企”帮扶人选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拟从驻市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拔各类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进入南阳市县区企业进行兼职,切实帮助企业破解在生产、经营、销售、管理、技术方面的难题。为做好我校帮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需求概况
南阳市委人才办对全市范围内科技型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社的人才需求情况做了摸底调查,全市共有14个县市区、功能区138家企业需求各类帮扶人才,具体需求情况见《南阳市第十批“百名人才进百企”企业需求帮扶人才摸底登记表》(附件1)。
二、选派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富有担当奉献精神。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三、帮扶形式和相关待遇
(一)兼职帮扶。时间一般为1年,如确有需要,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经派出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帮扶期内,承担工作任务以派出单位为主、兼顾帮扶单位,原则上每月在帮扶单位工作不少于7天,一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晋级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选派人员科技成果在企业成功转化的,可按有关规定获取技术转让所得收益。帮扶工作成效突出者,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三)派出单位要为选派人员和接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优先开放创新资源,积极提供平台支持;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本职与选派关系,支持选派人员服务企业。服务期间,选派人员不转移人事及工资关系,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依据“按需选派、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帮扶人才选派条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对照需求情况,初步选定拟帮扶企业(一人可选多个服帮扶企业)。专家人才报名前要主动与意向企业沟通联系,提高对接匹配度。
(二)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南阳市第十批“百名人才进百企”帮扶人才审批表》(附件2),审批表中“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栏要详细填写专业所长和取得成绩。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栏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于10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报党委组织部118室,电子版发送邮箱:80511462@qq.com。
联系人: 张 霄 13523773399
附件:1.南阳市第十批“百名人才进百企”企业需求帮扶人才摸底登记表
2.南阳市第十批“百名人才进百企”帮扶人才审批表
中共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