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廉政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机制,及时准确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规定,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对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全校处科级干部。
二、建档内容
1.建档对象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廉洁从政有关情况、建档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附件1:附表一至表三)。
2.建档对象廉政档案查阅审批表(附件2)。
3. 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档清单(附件3)。
三、组织实施
学校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负责,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四、建档要求
1.附件1中的附表一至表三由建档对象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报的时间区间,亲笔填写并装订成册,审核人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党委、学工党委、教辅后勤党委所属单位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按时报送,廉政档案封皮的档案编号由各上报单位自001、002…依次排序,统一汇总收集后,于10月21日前将相关档案资料报送至校纪委监督检查科(行政楼304,联系人:张稳,电话:62233895),资料应包含以下几项:①装订成册的附件1,即附表一至附表三。②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档清单(附件3);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2.附件2由查档部门视工作需要填写并依程序签批,报校纪委纪检监察二室留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廉政档案的更新完善工作,各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及有关领导干部提供的廉政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签字确认,确保真实可信。
2.科学规范管理。廉政档案材料的收集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连续、合法的原则,实事求是反映建档对象廉政情况。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定期集中和不定期个别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内容要及时更新,重要材料要及时送交。建档对象工作发生变动的,应及时移交廉政档案,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新增建档对象的,要及时建档、审核、完善。建档工作要专人负责,加强保密。需要查阅廉政档案的部门,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
3.严格责任纪律。建档对象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廉政档案各项材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及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4.发挥档案作用。廉政档案使用情形包括: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为年度考核、奖励惩处等提供依据;为查办案件、对领导干部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提供材料;为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提供材料;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供材料等其他需要使用的情形。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动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1.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
2.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档清单
3.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查阅审批表
中共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