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实施,迎接省委巡视“回头看”,按照第61次党委会议要求,现就做好省委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1.各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2.19个直属党组织。
二、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
三、工作要求
1.对照南理工发〔2022〕28号文件,对已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完善支撑材料,于10月31日前将支撑材料及目录报送党委巡察办。对整改期限在2022年底及2023年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强力推进,于11月30日前将已经完成部分的支撑材料及目录报送党委巡察办。
2.分管及联系校领导要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查找不足之处,解决遗留问题,完善支撑材料,并在上报材料上签字确认。
3.11月上旬开始,党委巡察办组织有关人员,审核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4.11月中旬开始,校领导以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9个直属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推进巡视整改不力等情况,校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约谈、问责。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