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有序推进新一轮硕士学位点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采取“立项建设制”方式,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应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对国家发展急需的现代农业、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国家治理、网络安全、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储能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相关学科,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紧缺学科进行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拟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需拥有三个及以上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
(二)各学科方向学术队伍整体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外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立项至结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培育期内应达到《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中相关专业硕士点的各项申请条件要求。
三、材料上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逐条对标,填写并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学位点简况表》(附件2)、《专业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存在问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
本次拟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要求骨干师资不得重复。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全面梳理本单位骨干师资并逐条对标条件,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跨学院联合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需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上报材料。
上报时间与地点: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10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ylgyjs@126.com。
联系人:董洋、张振飞;电话: 62071357。
附件1:《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2: 《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学位点简况表》
附件3:《专业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存在问题汇总表》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