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草案)和2024-2025年度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中“支出预算编制”条目内“人员经费项:教职工及外聘、外籍教师、临时用工等个人部分支出由人事处编制,特别要列明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现对相关单位预算编制2023年度各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内容
本通知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文件规定的各类奖励津贴。即2023年内,凡从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向教职工发放奖励、补助或评审工作量等,都属于本通知的范畴。
2.要求
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预算编制工作。编制附表和依据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送纸质材料到人事处402办公室,电子版上传nylggzk@126.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