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2年12月6日-12月11日
二、参与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评估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一)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二)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四)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五)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二)教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各教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2.教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教学院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教学院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学校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教学院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教学院将作为重点抽检对象。
五、工作实施
(一)分级负责。各教学院团委统筹本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可参评下一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参评下一年度团内荣誉(如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不得参评下一年度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教学院团委应向学院党委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联 系 人: 张晔 杨春乐
联系电话:62076393 18104484820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
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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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