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53号)、《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南理工字〔2021〕3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23年5月开始申报“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改革的能力,推动形成生动活泼、规范有序的学校育人环境,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应用型高水平理工大学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条件。
二、创建标准
1.教育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教政法厅〔2021〕1号),详见附件。
2.近三年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申报: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因违法行政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并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三、创建安排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示范校创建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种方式方法,积极营造争创的良好氛围,让依法治校成为广大师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2.提高认识,对标自查。一是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争创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本次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依法治理和改进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认真分析本部门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并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突出凝练依法治校的特色和亮点。
3.形成报告,积极申报。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本轮创建工作的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配合。依法治校办公室要根据创建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及时申报,迎接教育厅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实事求是。各单位在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不得弄虚作假。
3.突出工作特色。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提出的8个重点领域、36个核心要求、81个具体指南及附加项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凝练示范性做法和措施,推进争创工作向纵发展。
附件:《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