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转发省减灾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各项活动,增强师生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互救能力和避险技能,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安全。结合“防灾救灾日”等活动,通过科普宣传、课堂教学、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等进行学习和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教育。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灾害治理
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性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做好室内雨水管道、防雷设施、校舍、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等安全检查和巡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处理的抓紧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做好处置工作。
三、切实做好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钉钉平台等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各单位完善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方案,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险情。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遇有暴雨等恶劣天气和重大自然灾害,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到学生,并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保障师生安全。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防灾减灾救灾活动情况(含相关图片、文字资料)报保卫处维稳政保科。联系人:牛凯,联系电话:62232550,邮箱:34429064@qq.com。
附件:1.50条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2.防灾减灾学习资料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