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各相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5月10日召开2023年学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10日(周三)下午3:30。
二、会议地点
第三报告厅
三、参会校领导
校长 安士伟
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董豪
四、参会人员
学生处、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处、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生代表。
五、会议要求
(一)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在指定位置就坐,会议期间手机保持振动或静音状态。
(二)会议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豪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5月9日上午12:00前交至学生处办公室。
学生处 团委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