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推荐对象: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推荐名额: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根据条件,择优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报送清单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1份(正反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同时报Word版;
2.《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同时报Word版;
3.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同时报Word版。
4.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6)书面材料需单独装进档案袋,使用附件1首页A4纸打印粘贴于档案袋上。(推荐单位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单位类别填写“本科院校”)。
(二)材料报送安排
申报人员材料请于6月9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4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7-62232522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