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7〕93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需进一步优化学生社团类型数量结构,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学生社团成立、合并、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5月29日--6月5日
二、具体安排
(一)社团成立
1、社团类别
我校学生社团类别共七类: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我校现有学生社团名单,详见附件1)
2、申请条件
(1)20名以上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发起人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无违纪情况;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各教学院党委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社团性质、宗旨、成员制度、组织机构、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经费管理;换届制度、社团成员信息表相关事项。
3、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我校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6)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7)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8)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9)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4、成立社团流程
5、注意事项
(1)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请认真填写、打印社团成立所需相关材料(附件3),于2023年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ylgstlhh@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成立社团需要等制作PPT进行社团成立答辩。PPT内容要围绕成立初衷、社团简介、社团章程(包含:社团名称、社团类别、宗旨、成员制度、组织机构、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经费管理、换届制度、社团成员信息等)、年度活动安排、未来展望等进行答辩。PPT答辩展示时间为6分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社团合并
校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学生社团,建议进行合并,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在征得社团成员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合并。
注意事项:
申请合并的学生社团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见附件4),经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于6月5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nylgstlhh@163.com 。
(三)社团注销
1、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
(1)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2)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3)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4)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5)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6)社团运营出现重大变故的;
(7)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2、申请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的学生社团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于6月5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nylgstlhh@163.com 。
三、工作要求
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本着立足长远、均衡发展的工作原则,做好学生社团的成立、合并、注销工作。
校团委联系老师:张 晔 62076393
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人:路慧慧 15824756946
附件:1.2023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一览表
2.(南理工字〔2017〕93号)关于印发《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4
份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
3.社团成立所需申请材料
4.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
5.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