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切实做好教职工助困帮扶和“送温暖”工作,本着救急帮困,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现拟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进行救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教职工,已申请2019年困难党员救助者除外。 二、申请困难救助条件 1、本年度家庭突发意外事故,经济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2、教职工本人患有重大或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自付医药费较高,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教职工抚养亲属(限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教职工家庭收入较低,生活负担较重。 三、申报要求及审批程序 1、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困难教职工的详细情况,坚持侧重针对因病致困,突发灾难事故致困的教职工为重点,集中力量形成“重点帮、帮重点”的工作合力。 2、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19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统一报送。 3、请于2020年1月8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单位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07室),电子档发送33984729@qq.com邮箱。 4、人事处将材料审核后,提出拟帮扶人员名单和拟救助金额的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四、职工申请困难救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因突发意外事故、重大疾病、重症慢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需提供本年度住院或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2、教职工家庭收入较低,造成生活负担重的需提供低保证明或无工作证明相关材料。 五、材料有关要求 1、个人材料要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在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19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申请表 2、XX学院(单位)2019年度教职工救助申请汇总登记表 人事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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