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20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示范校2023年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和2024年建设重点实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材料
1.2023年示范校建设8000字工作总结:发展规划处负责;
2.2023年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河南生态酿酒产业学院建设,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绿色建筑产业学院建设,建筑学院负责;应用型传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传媒学院负责;信息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教师教育专业集群建设,教师教育学院负责;
3.2024年申报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申报,学校组织择优遴选。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20号)要求,安排专人负责:
1.2023年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申报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须填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重点实施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3、4)。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9月18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8室),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istfgc@126.com。
联 系 人:徐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5019578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20号)
2.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20号)附件(共4个)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