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进行。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招办〔2019〕46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加强研考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考期间学生管理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3日研究生考试期间,各学院要重点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严防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在研究生考试时间段内,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特别是高年级本科生,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学院负责人批准。 二、加强研考期间学生服务工作 各学院要掌握所负责学生参加考试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信息提示、心理疏导和生活服务等工作,为学生安心应考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 各学院要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清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的弊端和危害,坚决制止考研辅导现象的蔓延。严禁学校教职工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提供设施场所给考研辅导活动,坚决清理、取缔在学院内部进行的考研辅导活动。要对学生进行专门教育,引导其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提高自身素质能力,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受骗上当。 四、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 各学院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宣传片,正面引导考生。搜集考试作弊入刑案例用以开展警示教育,使考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帮助他人有偿或无偿解答问题,避免在未知状态下涉入舞弊活动。使用微信、QQ等社交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相关内容, 确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动的,对涉事学生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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