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南阳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根据《关于2019年科级学法用法考试相关内容的通知》宛普法【2019】2号文件及处级干部考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科处级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内容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和监察法;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 二、 考试时间 科级干部拟于2019年12月底考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处级干部考试的具体日期由市普法办通知。 三、考试组织 科级干部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处级干部考试由市普法办组织,建立试题库,并于2019年12月下旬发布题库,采用机器抽取试题的方式,现场确认考试成绩。 四、 考试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单位请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统计表见附件)经领导签字后于2019年12月23日前送交依法治校办公室(行政楼212),电子版文件发送至nyhjsy@qq.com; 联系电话:62232807。 3.处级干部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向党委副书记秦鹏鸣书面请假。科级干部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向主管单位领导书面请假。 4.凡不能参加考试的,处级干部需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单独考试,科级干部需参加由我校依法治校办公室组织的单独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方法及考试结果的运用,随后将以正式文件下发。请大家针对以上考试内容,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做好考试准备。 党政办依法治校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