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大学生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未参保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250元。 三、待遇享受期 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时间安排 2019年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审核工作统一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 1、11月11日至11月17日,各教学院进行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组织参保学生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医疗保险”模块进行参保登记,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缴纳保费至学校指定账户。 2、11月19日前,各教学院对申请参保学生的参保登记、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各教学院将缴费凭据交至学生处办公室存档。 3、11月26日前,学校对各教学院提交信息进行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审核。 4、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无误后,学校向税务部门缴纳医保参保费用。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1、医保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保卡未发放的,凭二代身份证可以正常就医使用。 2、参加医保和申领社保卡是两项工作,参加医保不自动发放社保卡,需另行申领。社保卡自愿办理,一人一卡,全省通用,已在河南省办理过社保卡的参保学生无需再次申领。首次申领免交制卡工本费。 3、申领办法: 社保卡申领和医保参保登记同时进行,需要申领社保卡的参保学生,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医疗保险”模块进行参保登记时,在“是否申请办理社保卡”项中选“是”即可,无需选“否”。经教学院审核提交、学校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南阳市人社局电子政务中心审核制卡。 六、工作要求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的一项惠民工程,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登记缴费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使每一位希望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的学生都能够享受这一待遇,切实保障学生利益。 2、每名学生均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已参保和确因特殊原因不愿参保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医疗保险”模块进行2019年医保工作网上知情确认,存档备查。 3、各教学院需指派专人负责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负责人名单报学生处办公室。负责人加入QQ 工作群542840079,以便工作联系。 联系人:学生处 张启鑫 联系电话: 62076571 附件: 南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大中专院校篇) 学生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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