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发展,激发学生创新创造潜能,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青年学生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曾获“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2019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大学组评选10名获奖者;同时,设“优秀科技辅导员奖”10名。 二、申报条件 (一)大学组 1.在校本科、专专学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在科学和科技领域中,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 3. 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 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参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EI、ISTP 收录者;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二)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3.直接指导或参与上述四个组别中任何一个参评项目并入围奖项初选的。 三、申报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各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切实把科研一线的优秀学生和成果推荐出来。 (二)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成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筛选、认真考察、优中选优,确保作品质量。申报奖项的内容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前上报《2019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并提供所获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3份报校团委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公共邮箱。 联 系 人:郭兴华 程斐 联系电话:0377-62076577 17638350000 校团委公共邮箱:nylgtw@163.com 附件: 2019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 共青团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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