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申报2024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暨2025~2026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规划项目库等工作,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1〕40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依据分类规划、突出重点、保障教学、支撑科研的原则,确定本次申报的重点范围为:
1.保障新增专业和参加专业认证评估的教学急需实验条件建设。主要配套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中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
2.加强跨学科、跨专业、受众面大的共享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3.重点支持硕士建设与培育专业必备的学科平台的条件建设,持续扶持各级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建设。
4.扶持学院引入企业等各种社会资金与学校合作共建的实验平台。
二、申报原则
1.2024年度的申报项目应为专业教学急需(以培养方案、专业认证评估要求等为准)。
2.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填报2025、2026年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附件2),作为今后同类项目申报的依据。
3.申报项目应依托有建制的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平台进行申报。
4.申报项目高起点、高标准、成系统、有特色,预期效益明显,共享程度高,契合学科发展创新的实际需求,支撑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和特色发展。
5.仪器设备形成的固定资产比例高,设备利用率高,维护成本较低。
6.仪器设备选型准确,符合教学需要,并兼顾科研工作,相关功能和技术参数明确,价格适中,性价比较高。
7.仪器设备市场调研充分,询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8.申请拟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有具体的实验用房和安放场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环保措施能满足建设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做好论证申报工作,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
2.各申报单位应适当考虑申报项目的数量和额度,按照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保证重点项目。
3.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及现有条件现状开展申报工作,充分考虑仪器设备利用率,杜绝采购后闲置不用,注意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4.申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仪器设备的购置要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提交单台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5.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总预算在80万元以上及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项目,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主持;总预算在50万元以上及设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购置项目,由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主持;其它项目可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委托所在实验中心(室)主任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实验室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3.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
4.报送地点: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联系人:胡可 0377-62233655
E-mail: 10098786@qq.com
五、其它要求
1.项目设备清单中如有进口设备,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申报单位须写出申请进口设备的理由,该仪器在国内有无同类产品,如有同类产品,哪些指标不能达到使用标准等,并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项目中的进口设备论证。该项材料作为项目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
2.各申报单位开展院级论证和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时,需向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提前备案,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根据项目情况会同审计处、国资处、财务处参加论证会,涉及信息化设备的项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参与论证。
3.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书一经学校立项,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4.依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招标及校内采购监督办法(暂行)》〔2020〕101号文件要求,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询价,要由招标单位会同立项单位和监督工作小组通过询价或专家论证确定,严禁由立项单位单独进行询价。
5.未按照以上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关联年度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将不列入预算。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
附件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
附件3: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