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市文明办工作安排,近期省市文明单位考察组将对我校全国文明单位年度复查验收,为巩固提升我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展示全国文明单位良好形象,学校将开展校园环境秩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园环境秩序专项检查由校党委副书记秦鹏鸣、副校长肖泽昌、工会主席周礼春分别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分别对校内各单位及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时间 第一次检查时间11月5日下午,其他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依据《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中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内容,重点对各单位办公室及所辖区域室内外文化建设、卫生状况、车辆停放、师生精神面貌等进行检查。 四、分组情况 检查组 | 检查组 组长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区域 | 第一组 | 董 豪 | 王刘琦 张 坡(联络员) | 行政楼、中込会馆、 4号教学楼 | 第二组 | 高芳放 | 万小磊 马 俊(联络员) | 1号、2号、3号教学楼,领创空间 | 第三组 | 于元明 | 陈金松 李 军(联络员) | 学生处、团委、5号、6号教学楼 | 第四组 | 刘书营 | 王 凡 鲜中华(联络员) | 7号、8号、9号教学楼 | 第五组 | 路瑞峰 | 赵东江 曹 辉(联络员) | 10号、11号教学楼、后勤服务与管理中心、基建处 | 第六组 | 余其营 | 郭兴华 冯 旺(联络员) | 大学生科技园(汇森大楼)、图书馆、体育教学部(体育馆) | 第七组 | 康 磊 | 王沛悦 王 孔(联络员) | 12号、13号、14号、15号教学楼 |
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关系到学校的对外形象和声誉,关系到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和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动员。 学校将通报检查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准的单位,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处理。 党政办公室 学校文明办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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