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理工字[2016]94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内各类实验室及场所(教学实验室及科研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检查要求 1、各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举一反三”的原则对实验室安全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 2、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 3、各单位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时间:2019年10月24日——29日 学校抽查时间: 2019年10月30日——31日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29日下午18:00前,将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附件2,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设备处行政楼1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62233653 邮箱:80786667@qq.com 实验设备处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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