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8号)要求,各使用单位须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的账、物、完好率等年度清查工作,确保账物相符和一定的完好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年度自查范围 各教学院(部)各级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实训室(以下统称为实验室)仪器设备。 二、年度自查工作任务 (一)账物相符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实验室仪器设备账物相符率应达到100%。 对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账目,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帐的方式逐台核对。对于账物相符且处于在完好状态的仪器设备清单,务必在上述系统中确认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仪器设备完好标准及完好率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下列标准确认完好状态,且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0%: 1、仪器设备性能良好,性能指标能达到原设计标准或精度,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2、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主要部件正常。 3、原材料消耗正常,没有漏液、漏气、漏电等现象,安全、环境污染、能耗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对照上述三个条件,确认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在《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标明在用状态。 三、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1、2019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完成自查,并向实验设备处提交《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账物相符、完好率自查报告》(见附件1),纸质自查报告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自查报告发至联系人邮箱。 2、2019年11月8日前,实验设备处组织专人进行抽查复核。 四、有关要求 1、必须做到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保证自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2、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虚报、瞒报。 3、仪器设备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立项、学校年度先进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管理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仪器设备年度检查是实验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学校自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将任务落实到人,按时完成自查任务。 联 系 人:胡可 吕星宇 电 话:0377-62233655 0377-62233653 邮 箱: 1009786@qq.com 实验设备处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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