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榜样引领计划”,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营造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善良、崇尚高雅、争当先锋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印发了《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校园百佳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现将2018-2019学年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9月-11月。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个人和集体。 三、奖项设置 “校园百佳之星”共设立党员之星、学业之星、创新创业之星、文体之星、道德之星、励志之星、学生干部之星、优秀社团之星、先进班集体之星、文明宿舍之星等10类奖项,每类评选10名,共计100名。 四、评选程序 “校园百佳之星”分校院两级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奖项申请 1.填报《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校园百佳之星”申请表》; 2.申请个人奖项的准备电子版“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JPG格式原图片)以及视频材料;申请优秀班集体之星的准备电子版“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10张集体近期生活照(2张全体成员合影,8张班级学习生活照,JPG格式原图片)以及视频材料;申请文明宿舍之星的准备电子版“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6张宿舍近期生活照(2张宿舍成员合影,4张宿舍学习生活照,JPG格式原图片)以及视频材料; 3.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 (二)学院评选、推荐 根据学校要求,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院级“校园百佳之星”的10个奖项评选工作。同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专题宣传。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每类奖项排序推荐1—2名候选个人和集体参加学校评选。 (三)学校评选 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分教师及学生代表采取适当形式对提名人进行量化评定。 五、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9月24日-30日)。各学院要参照学校评选条件和要求,制定学院评选细则,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发动。其中,评选细则要在9月30日前报学生处备案。 (二)院级评选(10月8日—31日)。各学院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院级“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并及时形成工作总结。10月31日前,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将工作总结和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三)学校评定(11月1日-30日)。结合实际,通过答辩会、宣传投票、材料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定。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把学生中出现的最真实、最感人的事迹挖掘出来,把最优秀的学生推举出来,使推举出来的人和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使评优表先活动切切实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将“榜样引领计划”有机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典型示范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贯穿于合力育人工程的大局中,贯穿于学生工作的经常中,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 (三)加强领导,努力构建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的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特点,准确把握规律,通过“校园百佳之星”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关爱典型、更新典型的长效机制,在全校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百佳校园之星”申请表 2.个人事迹材料、视频材料要求及样式 3.先进班集体之星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 4.文明宿舍之星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 5.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校园百佳之星”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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