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南理工字〔2017〕30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核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本次奖励的成果为我校教职工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2、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名师、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及结项鉴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多媒体课件、微课、教案评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如学校已经发文奖励,本次不再重新申报,按照原文件兑现奖励。如果某成果又获得更高级别的奖励,则可以按新成果级别重新申报,经核实后按所获奖励级别补齐差额。 3、本次核定的教育教学成果不包括科研成果。 二、奖励形式 对符合《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规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三、报送材料 申报奖励的教职工将教育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单位教务办或办公室,由本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审核,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育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不予核定,核定完毕后,原件带回,复印件留下);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各单位务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与纸介内容相同)电子版发到邮箱:1575186723@qq.com;标题统一为某某单位2018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四、报送与核查时间 教务处将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果原件、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督导科(行政楼101室,联系人:李萌,电话:62073875)进行核查。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有关规定,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2、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只针对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奖金分配由成果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根据对成果贡献的实际大小自行分配。 附件: 1、教务处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南理工字[2017]30号) 3、《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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