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切实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社团成立一年以上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年审时间
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0日
三、审查原则
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社团进行评审
四、年审程序
(一)各学生社团填写电子版《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交年审相关电子版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2)发送至学生社团联合会邮箱:nylgstlhh@163.com(将相关文件统一整理后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邮件附件),且附件1纸质版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二)对于自愿注销的学生社团,请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见附件4),将纸质版送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自愿注销的学生社团不参加本次年审)。
(三)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校团委将主要从社团内部组织建设、社团学年内举办活动情况、社团活动材料提交情况、社团获奖情况、媒体宣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详情见附件5)
(四)审核完毕后公布年审结果,年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社团作为校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社团内部建设不健全,工作开展次数少、效果差的学生社团将降为院级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社团不能申请校级社团活动经费支持,不参与校级“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生社团要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和时间要求如实提交材料。若逾期未提交相应年审材料,则自动视为放弃参与年审资格,将对该社团作出直接降为院级社团的处理。
(二)凡报送虚假材料的社团,视为年审不合格,将按照规定降为院级社团,且进行整改,期限为6个月,期间不得重新申请注册。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377-62076393
附件: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相关附件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共青团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