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申报2020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暨2021~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等工作,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6〕136号)要求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专项的特点,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依据分类规划、突出重点、保障教学、支撑科研的原则,确定本次申报的重点范围为: 1、保障新增专业和参加专业认证评估的教学急需实验条件建设。主要配套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中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 2、加强跨学科、跨专业、受众面大的共享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3、持续推进专业工程化实践平台建设。 4、关注科研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硕士建设与培育专业必备的学科平台的条件建设,持续扶持各级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建设。 5、扶持学院引入企业等各种社会资金与学校合作共建的实验平台。 二、申报原则 1、2020年度的申报项目应为专业教学急需(以培养方案、评估要求等为准)。2021~2022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规划项目为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规划项目等专项备选项目。 2、申报项目应依托有建制的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平台进行申报。 3、申报项目高起点、高标准、成系统、有特色,预期效益明显,共享程度高,契合学科发展创新的实际需求,支撑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和特色发展。 4、仪器设备形成的固定资产比例高,设备利用率高,维护成本较低。 5、仪器设备选型准确,符合教学需要,并兼顾科研工作,相关功能和技术参数明确,价格适中,性价比较高。 6、仪器设备市场调研充分,询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7、申请拟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有具体的实验用房和安放场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环保措施能满足建设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做好论证申报工作,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 2、各申报单位应适当考虑申报项目的数量和额度,按照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保证重点项目。 3、申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仪器设备的购置要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提交单台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4、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总投资在80万元以上及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项目,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主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及设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购置项目,由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主持;其它项目可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委托所在实验中心(室)主任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实验室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 3、相关材料模板在实验设备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4、报送地点:实验设备处实验设备科 联系人:崔峰 0377-62233652 E-mail: 8539328@qq.com 五、其它要求 1、项目设备清单中如有进口设备,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申报单位须写出申请进口设备的理由,该仪器在国内有无同类产品,如有同类产品,哪些指标不能达到使用标准等,并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项目中的进口设备论证。该项材料作为项目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 2、各申报单位开展院级论证和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时,需向实验设备处提前备案,实验设备处根据项目情况参加论证会。 3、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书一经学校立项,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4、为充分发挥资金效能,各申请单位在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时,务必开展深入的市场调研工作,采用合法、有效的信息来源。 5、未按照以上要求报送材料,关联年度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将不列入预算。 实验设备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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