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和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19〕40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按时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及报送内容 1.各教学院(部)负责附件2至5所要求的数据统计报送。 2.财务处负责附件6中第4至11项和第13项 “经费投入”的数据统计报送。 3.教务处负责附件6中第12项和附件7中第9至15项“教学任务”的数据统计报送。 4.人事处负责附件7中第17至23项“工作人员数”的数据统计报送。 5.科研处负责附件7中第16、24、25项科研及论文的数据统计报送。 6.学生处负责附件7中第26项“学生获奖数”的数据统计报送。 7.实验设备处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的数据统计和所有表格数据的汇总报送 二、数据填报时间节点 自2018年9月1日开始至2019年8月31日为止。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相关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实验室信息统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 2.各单位要组织相关数据统计的人员认真学习填写说明,按要求规范填报,核实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 各单位在数据统计时,实验室的编码和实验室名称以《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为准。 4.所有电子表格数据使用《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报送。 四、报送时间要求 1.2019年9月20日前,各单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联系人信息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2. 2019年9月20日前,各单位将相关数据表格的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80786667@qq.com信箱。 请各院(部)对本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吕星宇 电子邮箱:80786667@qq.com 联系电话:62233653 附件: 1.实验室信息统计联系人信息表 2.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及填表说明 3.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及填表说明 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及填表说明 5.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及填表说明 6.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及填表说明 7.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 8.教高函〔2019〕407号 9.教高司函〔2019〕27号 实验设备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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