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期伊始,请各单位核准本学期教职工在岗工作及返校情况,报送人事处。 一、教学单位(含图书馆后勤等二次分配单位) 1、根据上学期末教职工人员数,对照本学期上课安排(或上班)情况,汇总说明本单位人员返校在岗工作情况,务于9月5日12时前把< 在岗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一并发送电子版到“工资e网[http://s.nyist.edu.cn]”。 2、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职工考勤工作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8〕157号),各单位按要求建立考勤制度,对教职工所有请销假手续进行备案,准确描述产假、病假、事假、派出、旷工、调出、短期进修、外出读硕读博、企业实践等情况,注明假期开始时间,反映在《××单位人员在岗工作情况汇总表》中。请假超过一周的,需报人事处备案。 3、学期期间教职工工作状态发生变化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变动情况。 4、业绩绩效的调整与分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按照本单位二次分配办法,结合人员在岗工作情况,拟定业绩绩效分配标准。 (2)登录“http://s.nyist.edu.cn/ren”,调整本单位教师业绩绩效。因按月发放,故业绩绩效项在学期初调整后,学期期间只作个别变动,原则上不再大面积大幅度变动。 (3)涉及考勤处理,可在系统的“补发项”兑现待遇(如“-999带负号”表示本月一次性扣减999元,下月则自动清零)。 (4)实施二次分配的单位应通过工资系统及时兑现考勤待遇。不能及时兑现的,可记账累计到下一周期扣减。(如需补发,同理) (5)即日起至9月7日24时,登录系统调整本学期业绩绩效项和补发项,逾期网上填报系统关闭。 二、行政教辅单位 5、不参与二次分配的行政教辅单位,按南理工字〔2018〕157号文件要求,核准本单位人员返校和出勤情况,把《考勤情况表》报人事处。其中超过15人的单位,一并发送电子版到工资e网“http://s.nyist.edu.cn”。 附件.《××单位在岗情况表》及填写规范 人事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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