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从严治团和帮扶就业重要指示,充分彰显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现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开展十一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6日-11月24日
二、参与对象
全校团员青年
三、推荐活动主题及活动内容
1.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2.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团日活动。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结合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教育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要学好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坚定理想信心,强化纪律观念,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优良作风规范自己,做严守纪法的“明白人”。
3.开展“就业传帮带·师兄师姐面对面”主题团日活动。通过邀请毕业优秀校友返校,围绕就业主题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分享,帮助新生年级学生树立就业意识、做好学习规划,帮助低中年级学生做好职业规划、积极实习实践,帮助毕业年级了解就业形势、理性就业择业。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要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策划具体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2.活动开展。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手段,在教学院团委宣传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不断扩大学习活动的影响力。
3.材料要求。请各教学院团委于11月28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活动图片(至少5张)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邮件命名为“教学院名称+11月学习活动”。
各教学院团委各类材料报送应及时迅速,校团委将通过官网、官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评选表彰。校团委根据各教学院团委报送的材料和活动开展的实效,评选若干个本月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团支部,并通过团委官网、官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发放奖品。
联系人: 肖 遥 廉向阳
联系电话:18637768169 15565772980
电子邮箱:nylgtwzzb@163.com
附件:##学院关于开展十一月份主题团日学习活动的总结(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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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