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逐步建设一批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产学研结合、实践育人效果良好且具有一定特色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培养。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遴选工作。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已签署正式校企合作协议并承担相关实践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遴选条件 (一)合作单位应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组织(团队),且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先进的实践育人理念和合作学院共同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校外基地建设规划,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二)实践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满足实践教学要求。能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所需的学习、生活和劳动安全保护等保障条件。建有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保障机制。 (三)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并有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负责人员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 (四)实践教学规章制度齐全,管理科学规范,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完善、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五)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改革力度大;实践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践教学内容和指导书(教材)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实践教学效果好,取得一定的成果。 (六)基地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一次至少可以容纳一个班(30名以上)学生实验实习,有与实践教学紧密相关,适用于学生自学的模拟、仿真软件或音像视频资料,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七)基地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管理、协同育人等方面有独到且富有成效的优势、亮点,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并可进一步建设,推广。 三、培育项目数量 2019年度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为6个。 四、遴选办法 (一)推荐与评审 1、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分为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两个阶段。 2、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和《特色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审指标》(附件1)要求,每个单位择优推荐1~2个基地并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特色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在必要时可对基地进行现场考察),确定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名单,报学校同意后立项建设。 (二)提交材料 1.《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见附件2)。 2.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经费使用等)。 3.与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合作共建协议、教学大纲、近两年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学生实习日志与实习报告(不少于20份)、实习照片(每年3~5张)及其它产学研合作成果等,扫描制成1个带目录的PDF文件电子版。 4.实践教学基地视频文件,包括实践基地总体情况,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实践教学开展情况等。视频文件需提供光盘,格式RM、WMV、RMVB均可,片长不超过15分钟,附解说词;制作技术上,要求图像清晰,视频信号稳定,可拖拉,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5.《特色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中1、2、3、5、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4提供视频文件一份。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7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和光盘文件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nylgsjjx@163.com。学校将于7月上旬前完成项目遴选,请各学院提前准备汇报PPT。 六、项目管理 1.学校对遴选出的特色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培育项目,每个培育项目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 2.项目建设期为3年。立项时先拨付6万元建设经费,通过中期验收后,拨付3万元建设经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拨付相应经费。通过结项验收的拨付剩余建设经费,验收不通过的,将取消该项目建设资格。 3.各相关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本单位特色校外实践教育及培养项目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建设,学校将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联系人:史彰民 联系电话:62073872。 教务处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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