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培养一支教学能力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16〕118号)和《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办法》(南理工字〔2018〕140 号)(见附件1),现将2019年暑期及下半年赴企事业实践锻炼事宜通知如下: 一、 建立教师挂职锻炼基地 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需要,从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实习基地中择优选择,建立若干个教师挂职锻炼基地。 二、 挂职要求 1、教学院(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当年师资队伍情况,统筹考虑,分期分批选派。每年按专职教师人数的 5%-10%择优选派,其中脱产锻炼不超过 2%。由学校提供资助的挂职锻炼,5年内每位教师仅限一次。 2、锻炼形式分为脱产锻炼、兼职锻炼、寒暑假锻炼。脱产锻炼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兼职锻炼和寒暑假锻炼不超过 12 个月。学校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其它时间或寒暑假进行锻炼。支持以团队的形式进行实践锻炼。非专任教师参加企事业锻炼必须以兼职锻炼的形式进行。 3、教学院(部)应选派教师到本单位建立的教师挂职锻炼基地进行锻炼,不再支持教师到个人联系的单位进行锻炼。 三、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期终考核。 (一) 期中考核要求 1、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所在学院(部)和挂职单位实行双向管理。所在学院(部)要适时与挂职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帮助落实挂职计划,督促检查挂职锻炼情况,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挂职教师应明确具体挂职任务,挂职前要制定具体的实践计划,并定期向所在学院(部)汇报挂职锻炼情况。 2、教学院(部)对挂职教师进行考勤。挂职期间,要填写挂职周志(格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5)。脱产锻炼每周至少粘贴2张本人挂职锻炼现场照片,兼职和寒暑假锻炼每周至少粘贴1张本人挂职锻炼现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在工作现场,并出现在照片中。寒暑假锻炼周志开学后在人事处备案,学期中锻炼每月在人事处备案(报送时间见校园网具体通知)。 3、学校将组织人事、教务、校地合作等部门人员,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实地检查。考察结果反馈至各单位,装订入考核书。 (二) 期终考核要求 1、挂职时间在 6 个月及以上的,回校后一个月内需为相关专业师生做一场专业报告。 2、教师挂职应实现一定的挂职目标。脱产挂职考核合格者,至少完成下列目标中的 2 项,考核优秀者至少完成下列目标中的 3 项;兼职锻炼、寒暑假锻炼考核合格者,至少完成下列目标中的 1 项,考核优秀者至少完成下列目标中的 2 项。 (1)帮助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或者改造原有生产流程和技术设计,或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建议被挂职单位采纳。 (2)以学校名义联合挂职单位共同申报并获批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或合作完成的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 1 项以上。 (3)承担挂职单位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研发项目 1 项以上, 到账经费 4 万以上(以项目协议签订及资金到学校账户为准)。 (4)个人以学校名义申报并获批市级以上纵向课题 1 项,或 发表核心论文 1 篇,或发表一般 CN 论文 2 篇,内容与实践锻炼 内容相关。 (5)获批校级以上教改课题一项,或发表教改论文一篇,内容与实践内容有关。 3、挂职锻炼结束后,挂职教师填写考核书,参加院(部)挂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4、院(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挂职期间的补贴,按无挂职经历处理。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南阳理工教师挂职锻炼基地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实习基地时所签订的协议、文件等佐证材料。已备案的不需要重复报送,有增加或减少的需报送。 2、实践人员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挂职锻炼任务书》一式三份(见附件3),本人、教学院(部)、人事处各一份。 3、《2019年暑期及下半年教师挂职锻炼汇总表》(见附件4)。 4、以上材料6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刁鹏桦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356613966@qq.com。 联系人:刁鹏桦(0377-62232523) 人 事 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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