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穿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校师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42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法宣传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宣传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
四、具体安排
(一)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幕式。12月4日上午9:00-11:00,在学校领创空间二楼报告厅,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依法治校办公室、传媒学院联合举办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幕式,由分管校领导、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传媒学院等各教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仪式,现场开展宪法宣誓、诵读部分宪法条文、宪法主题展览、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教学院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确保在校大学生全员参与。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 月底前,各教学院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
(四)继续开展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30-10:3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我省分会场设立在郑州大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9:30-9:35 升旗仪式。
(2)9:35-9:4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各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45-9:5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歌曲资料可在普法网下载)。
(4)9:50-10:10 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进行展演。
(5)10:10-10:2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宣讲宪法。
(6)10:20-10:3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教学院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省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五)各单位要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坚持宪法学习常态化,通过开展学习宪法座谈会、宪法讲座、宪法宣誓、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法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师生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依法执教、依法办事的习惯,用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三)注重学习实效。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
(四)着力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高校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校线上线下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校蔚然成风。
(五)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同时,各教学院要及时统计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填写“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2);以上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送依法治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476276@qq.com,联系电话:0377-62232368。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
3.2023年“宪法宣传周”普法教育学习材料(内部学习使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依法治校办公室 传媒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