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依据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6〕74号),现将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第一个阶段:用工单位岗位集中申报阶段。 时间:2019年5月31日-6月3日 校内所有用工单位须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勤工助学”重新进行申请。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用工需求,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登陆勤工助学管理系统,完善单位信息,提交岗位设置申请。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类别及岗位设置标准见《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6〕74号)相关规定。 (二)第二个阶段:学校审批岗位设置阶段。 时间:2019年6月4日-6月6日) 人事处和学生处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与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批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人数。 (三)第三阶段:用工岗位集中面试录用阶段。 时间:2019年6月7日-6月10日) 人事处、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即在系统上面向全体在校生发布招聘信息,学生可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勤工助学”查询录用信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会在校主页、 “温暖南工”微信订阅号等平台上统一发布招聘通知。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在校生自行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确保姓名、学号、建行卡号准确无误),查看招聘信息,提交应聘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用工单位面试录用审核及学生处审批后按照用工单位要求按时上岗。 二、注意事项 (一)勤工助学学生考评和酬金发放。勤工助学学生工作当月登陆系统据实填写当月工作考勤情况,用工单位每月6号前登录系统评审学生上月工作考勤信息并填报工资发放数据,学生处审核通过并完善审批手续后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建行卡。 (二)《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情况表》纸质版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每月15号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录用学生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一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请用工单位录用学生之前确保学生未重岗。如有重岗,学校只发放当月最高工资,超额部分由用工单位自理。 (四)学生在岗情况如有变动,用工单位及时在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中处理,并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用工期间,用工单位需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和考评等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督导、抽查学生勤工助学开展情况。 (六)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岗满一学期,工作期间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完成勤工助学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后,可申请发放《勤工助学鉴定证书》。 三、系统操作 (一)登录方式 1. 通过数字校园平台登录。师生从学校主页右下角数字校园窗口进入,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号后六位,用工单位管理帐号与密码请咨询资助科刘祥老师。 2. 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师生从http://stu.nyist.edu.cn页面,输入登陆用户名名、密码进行登录。 (二)操作说明 1.操作方法与文档。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可在南阳理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群(QQ群5288101)、勤工助学教师群(QQ群378428471)、勤工助学学生群(QQ群492478277)群文件中找到。 2.问题反馈方式。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资助科刘祥老师,电话:0377—62073772或者13333690111,QQ:515673803。 人事处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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