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9年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世界环境日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追求和向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代会决议和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生态意识,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代会决议和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高保护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5日。 四、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意识、深入法律实践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五、活动内容 1、党政办、依法治校办公室、文法学院、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联合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专题展览和咨询活动。 2、依法治校办公室将编发宣传教育学习资料、制作宣传教育手册。 3、各学院可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围绕“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高保护意识”主题,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讨论会、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创作法制小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4、请各单位积极邀请我校法律顾问和专业老师开展专题讲座。我校的法律顾问是:齐喜三教授、王玉国副教授、赵青东律师、冀明武博士等。 六、工作要求 1、鼓励全体师生踊跃参加普法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2、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普法教育。把学习法律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3、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到行政楼212办公室领取学习资料。联系人:生阳。电话:0377--62232807。 4、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yhjsy@qq.com。 党政办 依法治校办公室 文法学院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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