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我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目标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专项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项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资产清查工作。组长:肖泽昌;副组长:姚建东、王富祥、刘书营、张学军;成员: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主管领导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张学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专项资产清查工作。 (一)通过资产清查,一是要摸清家底。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明确管理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理清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二)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通过清查,及时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新软件的使用,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各类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三、资产清查的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一般办公家具、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的所有资产。 清查的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 四、资产清查的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20日)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一般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进行逐一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有多出或丢失的,填写资产盘盈盘亏表,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提供盘亏资产相关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盘亏资产,应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 (2)失窃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损失,应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3)涉及保险索赔的还应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凭证及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复查阶段(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9月3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账、卡、物是否相符,现场利用手持终端进行清查盘点,电子标签的完整及准确情况;盘盈盘亏表的填报是否准确;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1月8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复查的基础上,起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提交给资产清查领导组,领导组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下达整改任务。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按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认真实施。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加强监督指导。学校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监督指导,对资产自查结果进行认真复查。 (五)积极整改。各单位要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六)各单位在清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资产清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总结的电子及纸质版于2019年5月21日前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13949398832@139.com。 附件1资产盘盈表 附件2资产盘亏表 附件2资产盘盈盘亏(毁损)处理意见书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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