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毕业生毕业成绩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审核标准与毕业最低学分设置 (一)毕业审核标准 1.总学分需达到2014版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 2.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3.公共选修课所修课程中必须修读《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舞蹈鉴赏》、《影视鉴赏》或《艺术导论》中的一门课程,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及计算机信息与工程学院各专业必须修读与本专业不相关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4.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四模块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设置毕业最低学分 5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各专业均以2014版培养方案为准,2016级专科毕业生以2016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处理”模块中审核各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并完成各模块最低学分的调整,确保与培养方案一致,以免影响毕业生成绩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① 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处理→设置毕业规定→设置主修毕业规定→按专业设置毕业学分要求模板(主修毕业)→点选“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模板”、“院(系)部、模板类别”、检索、“未对应到相应专业的模板(选定本专业学分)、拉下。依次类推。 ② 若在以上“未对应到相应专业的模板(选定本专业学分)”中没有本专业学分,需增加选项,步骤: 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处理→毕业规定→设置毕业规定模板→设置毕业学分要求模板,双击左侧选项(例如:“1.公共必修”)、点选“新增”、在右下方“已设置毕业学分要求模板”填写学分、保存。 再按以上设置毕业最低学分具体步骤操作。 二、教学单位成绩审核 5月13日(第十二周周一)前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培养方案完成毕业生除毕业学期(2018-2019-2)外以往学期成绩审核; 5月15日(第十二周周三)前根据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毕业学期成绩审核,并填写《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附件1),《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附件2)。本学期仍有选修公选课(含网络公选课)的毕业生可在第二批成绩审核时处理。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与公选课成绩处理 6月3日(第十五周周一)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答辩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6月5日(第十五周周三)前公共选修课承担教师完成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四、毕业生成绩审核方法 (一)各模块毕业标准审核查询 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查看、打印各模块、总学分毕业要求具体流程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处理→毕业规定→主修毕业规定→按专业查看毕业规定(主修毕业)。 (二)各模块实际获得学分审核流程 1.各模块获得学分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有效成绩→分行政班级/列选课程类别按学生查看学业进展(有效)→点选“年级”、“入学以来”、“院(系)/部、专业、班级”查看毕业年级、班级每个学生修读与获得学分情况。 2.不及格课程/环节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查看考试未通过学生[有效]→点选“年级”、“院(系)/部、专业、班级”、“入学以来”查看毕业年级、班级每个学生不及格课程/环节情况。 3.《音乐鉴赏》等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审核流程步骤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有效成绩→分行政班级按学年/学期查看成绩[有效],点选“年级、列选课程/环节类别(公共/任选课)、入学以来、院(系)部、专业、行政班级”,可点选设置第1部分,检索,逐个查看学生“音乐鉴赏”等8门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成绩修读情况。 4.专科毕业生成绩审核 专科毕业生必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必须合格,审核流程参照上述方法。 (三)成绩审核实施方法 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一种情况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1.经核实,“各专业学生学业进展情况”数据中各模块获得学分或总学分低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与专业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之和),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2.“各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环节情况”数据中存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模块的不及格课程时,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3.《音乐鉴赏》等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修读情况数据中如无某学生相应修读信息,或有修读信息但不通过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如存在重复修读情况,需在公共选修模块中减去重复修读学分,减去后如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学分,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五、成绩审核结果报送与公布 5月18日(第十二周周五)18:00点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一批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在学校离校系统完成审批情况,6月4日(第十四周周一)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6月8日(第十五周周五)18:00点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二批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秦丽霞,电话:62073882),6月11日(第十六周周二)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六、毕业生成绩单 毕业生成绩单一式四份(一份学生档案用,一份留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存档,一份学校教务处存档,一份学校档案室留存,按专业、班级排序),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盖章后按下表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报送时间 | 院(部) | 6月25日 | 8:00--12:00 | 文法、国医、数学 | 15:00-19:00 | 外语、机电、电商 | 6月26日 | 8:00--12:00 | 师范、音乐、建规 | 15:00-19:00 | 土木、艺术、计科 | 6月27日 | 8:00—12:00 | 生化、电子 | 15:00-19:00 | 经管 | 6月28日 | 8:00—12:00 | 软件 |
七、其它 个别存在留级、休学、转专业等情况的学生成绩,若无法利用系统进行成绩审核,由教学单位参照培养方案和学生纸质成绩单进行审核,并随第一批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6月6日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联合办学(未进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制定成绩审核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成绩审核,毕业生成绩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方案要有依据,确保毕业成绩审核质量)。 教务处 二O一 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 附件2: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及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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