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0〕38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及考评时间段 (一)考评范围 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2018年度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外聘教师仅考核教学情况,不作为教学单位人员参与等级评定),各教学单位不得对未在本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进行考评。 (二)考评时间段 2018年2月—2019年1月。 二、考评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教学质量考评的指导、协调和审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教学管理人员、院级督导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考评小组)。严格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0﹞38号)和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初评。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 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课教学、实践环节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提升教学能力情况等四个方面,具体考评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及考评方式详见《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0﹞38号)。 四、考核程序 教学质量考评分为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初评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进行。 (一)参评教师要对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自评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经个人签字后报送至各教学单位考评小组。 (二)各教学单位考评小组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和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方案,组织同行评议组对本年度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同行评价;对照教师提交的自评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审查并核对参评教师在学生评教、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学能力等方面得分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进行综合量化。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参评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初评结果。 各教学单位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各教学单位考评小组或学校反映情况并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参评教师的初评结果填写《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初评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9年4月26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语言文字科(电子版发送至nylgzlk@163.com),联系电话:62073867。同时提交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总结。 (三)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教学质量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行文公布考评结果。 五、考评等级 各教学单位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25%,良好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35%,合格及不合格人员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评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及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教师或单位,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考评,由教师所在单位进行。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学生管理人员中的兼职教师(不含仅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请主动联系课程所在单位,由课程所在单位组织考核。 (三)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中仅承担公共选修课的兼职教师的考评,由教务处组织考核。这部分兼职教师应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自评表》,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语言文字科。 (四)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只能在一个单位参与考评。 (五)各教学单位考评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教师的各项得分,严格按汇总分数排序决定各评价等级人选。 (六)《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初评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学单位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其他与考评相关的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存档,教务处将对存档情况进行抽查。 其它说明 2018年度学生评教成绩由各单位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附件: 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自评表 2.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初评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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