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好“两个责任”,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廉政谈话制度》(南理工文〔2017〕36号)和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第四轮履职廉政谈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时间 2019年4月8日——2019年5月10日,具体时间见附表。 二、谈话人 校纪委书记或纪委副书记 三、谈话对象 履职廉政谈话是为及时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的常态化教育监督手段。第四轮谈话活动选定对象为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团委、审计处、发展规划处、学报编辑部、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共9个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党政、教辅部门谈话范围扩大至正科级干部。谈话人也可根据需要选择与其他人员谈话。 四、谈话内容 谈话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六大纪律”及岗位风险排查防控情况;了解本单位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推进巡视整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谈话人针对谈话内容提醒或指出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提出要求,谈话对象需针对相关要求表明态度,认真落实。 五、有关要求 1、履职廉政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谈话对象要立足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对照谈话内容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准备,突出重点,防止泛泛而谈。 2、谈话人应本着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要求,围绕谈话对象及所在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谈话对象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督促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切实改进作风,自觉廉洁履职。 3、谈话活动由听取汇报和逐个谈话两部分组成。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应代表班子就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总体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字数3000字以内),谈话活动结束后上交至校纪委办公室。 4、开展履职廉政谈话,纪委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全程记录,并在谈话活动结束后,发放单位反馈意见和个人谈话记录表,谈话对象需核对《廉政谈话记录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存档备查。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谈话对象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认真研判,积极整改。纪委办公室将持续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并以此作为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力抓手,着力发现问题,严肃整治问责,确保谈出实效、落到实处。 纪委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附表:廉政谈话时间安排表 谈话对象所在单位 | 谈话时间 | 联络人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4月8日——4月12日 (本学期第7周) | 孟健强 联系电话:62233897 | 审计处 | 4月8日——4月12日 (本学期第7周) | 刘艳 联系电话:62233893 |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 4月15日——4月19日 (本学期第8周) | 张 稳 联系电话:62233870 | 发展规划处 | 4月15日——4月19日 (本学期第8周) | 郭璐瑶 联系电话:62233895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4月22日——4月26日 (本学期第9周) | 刘艳 联系电话:62233893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4月22日——4月26日 (本学期第9周) | 孟健强 联系电话:62233897 | 团委 | 4月29日——5月10日 (本学期第10周) | 郭璐瑶 联系电话:62233895 | 学报编辑部 | 4月29日——5月10日 (本学期第10周) | 张 稳 联系电话:62233870 |
注:具体谈话时间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与联络人在谈话确定时间区间内协商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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