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
依据豫人职【2006】23号和宛职改办【2013】19号文件,我校开始初级职称申报及博士研究生中级初聘,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到人事处报送评审材料。 1.普通本科毕业一年期满可初聘助教,需报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初聘表一式三份。 (4)个人申报信息(txt电子文本)。 2.现有助理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等),在教学一线需转评助教人员,需报材料: (1)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4)评审表一式三份。 (5)个人申报信息(txt电子文本)。 3.博士研究生初聘讲师,需报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初聘表一式三份。 (4)个人申报信息(txt电子文本)。 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均需提供验证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将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职务标示于文件袋上,于2019年4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 交材料的同时缴纳评审费:初级80元,博士初聘讲师150元(豫价费字【1997】180号)。申报人员到下面指定银行交款后,凭缴款单到财务处支付科兑换收据。报送材料时同时出示交费收据。 名称: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 账号:167056010400000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支行 附:个人职称信息录入提示: 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打开并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初聘人员在"取得资格方式"栏中选择"初聘",其他人员选择"初级评审"。然后再选择申报系列、申报级别、申报人所在地市,最后点击"确定",进入录入界面。录入完毕,保存,返回;点击"上报人员信息",选择上报人员(单个选择或全部选择),再点击"上报人员信息",保存成"txt电子文本"。其中主管单位名称: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代码13067;单位名称: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代码13067000(人事代理人员填写请注意:主管单位: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码13027;单位: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人事代理),代码13027005)。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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